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弱勢助學學生申請-105弱勢學生助學『生活助學金』申請--3/16截止

各位同學好 :
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05
年3月16日(
週四)
中午12:00前,備齊申請文件(缺件不受理),逕自本校【學務系統-獎助學金管理作業】線上申請,並將申請文件紙本繳至學務處生輔組,逾時缺件或無線上申請者,恕不予受理。

【國立高雄大學弱勢學生助學-生活助學金】

(一)申請資格:105學年度符合助學金申請條件者,並經教育部審查通過之學生,以家庭年收入較低及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達60分以上均得提出申請。

(二)申請時程:於本校所訂申請時間內,逕至本校網頁學務系統線上申請、列印申請表並檢附應繳證件:

1.生活助學金申請表(線上申請後列印出;務必用A4紙張繕打說明300字以內『家庭困境』)。

2.前一年之年度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(父、母、學生)。

3.上一學期學業成績單(亦需檢附 班級排名表、操行成績)。

4.相關證明文件。

(三)核定名額:每年依校方編列之預算核定若干名額(本學年度有5個名額 ,以家庭年收入較低或學生家庭現況困難者優先核給,檢附申請文件,於申請期限內送達學生事務處審查通過者。

(四)生活服務學習:用人單位安排生活服務學習,其範圍協助相關活動、文書行政、環境整理或其他適當服務學習,應避免學生參與危險活動及不得影響正常課業學習。

(五)生活服務學習以每週服務7小時,每月26小時為限,每生每月核發生活助學金6,000元。生活服務學習時數與本生活助學金金額無對價關係。

(六)前項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自次月起不予發放:
1.休學或退學。
2.用人單位評量為不通過者。
前項缺額由備取學生遞補至原核定學生申請期間屆滿為止。

學務處承辦人:美瑩

學務處分機:07-5919000#83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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